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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与解读

新出台的税收与涉企政策原文,以及官方发布的配套解读和办复口径。

最新精选

第 101–120 条 · 共 170 条
8月6日周四
  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96

    税务总局解读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公告,明确连续生产抵扣与减免申报口径

    针对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6年第20号公告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税务总局制发公告明确相关征管事项。纳税人从生产企业购进、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消费税,需建立《电池税款抵扣台账》并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勾选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推荐理由:解读明确了电池消费税连续生产抵扣的凭证、台账与申报口径,电池及新能源车企可据此判断能否扣除原料已缴消费税。

  2. 工商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解读93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布“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办理时限压减至最长8个工作日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烟草专卖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将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集成办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推荐理由:四川开办食品便利店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可集成办理,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最长8个工作日。

  3. 税务
8月5日周三
  1. 财政部 · 政策发布93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印发财会〔2026〕11号,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30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三类企业的分步执行时间与提前执行选项,财务人员可据此安排报表列报调整和衔接披露。

  2. 实务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93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自2027年起分步施行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26〕11号),聚焦列示与披露优化,不涉及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调整。核心修订包括将利润表当期损益划分为经营、投资、筹资、所得税费用、终止经营五个类别并新增经营利润等合计项目,引入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要求,明确财务信息汇总与分解原则,并完善重要性定义。

    推荐理由:新列报准则按境内外上市与非上市企业分三档施行,会计人员可据此判断客户适用哪一档时间并提前准备。

8月3日周一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通知公告9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自2026年9月1日起启用非印刷式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印刷版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启用非印刷式票证,通过税收征管系统直接输出打印。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推荐理由:内蒙古税务局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开具形式,涉及出口企业的票证获取方式,可据此安排下载打印或到厅办理。

8月1日周六
  1. 中国政府网 · 政策文件RSS91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提出2030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30号),明确到2030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展望2035年跻身世界前列。规划提出推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修改、探索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完善算法、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兴领域保护规则,并开展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分级分类评价,严把专利代理行业准入关、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

    推荐理由:规划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运用,明确了2030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目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可据此判断监管方向。

7月31日周五
  1. 税务
  2.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销售电池产品应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电池类编码开具发票;购进、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已税电池用于连续生产的。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电池消费税发票开具、原料已纳税额扣除凭证和台账要求,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电池生产企业可据此调整开票与申报资料。

  3.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6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公告,明确连续生产抵扣与减免申报事项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26年7月16日联合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税务总局随后制发公告明确相关征管事项。

    推荐理由:电池消费税征管公告以7个案例说明连续生产抵扣、委托加工与进口抵扣及减免申报的具体操作,电池生产企业可对照办理。

  4.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2026年第23号,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23号,就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作出规定。公告具体条款及执行口径需以原文为准。

  5.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损失不得分期确认。

    推荐理由: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2026年至2028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5

    税务总局就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发布公告解读,明确抵扣与减免申报口径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6年第20号公告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后,税务总局制发公告明确相关征管事项。纳税人从生产企业购进、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消费税,需建立《电池税款抵扣台账》并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勾选确认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推荐理由:电池消费税纳税人可据此了解连续生产抵扣、委托加工与进口抵扣的台账和勾选确认要求。

  7.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销售电池产品应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电池类编码开具发票;购进、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已税电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的,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相关凭证开具日期应在2026年9月1日及以后,并建立《电池税款抵扣台账》备查。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电池消费税发票开具编码、原料已纳税额扣除凭证和台账要求,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电池生产企业可据此调整开票与申报流程。

7月28日周二
  1. 税务
    财政部税政司 · 政策发布9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2号,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原按(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与两阶段执行时间,相关企业可据此判断用地是否适用及何时恢复全额征收。

7月27日周一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按(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与两阶段执行时间,相关企业可据此判断用地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2.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对按(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并废止上述文件。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与两阶段执行时间,相关企业可据此判断用地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3.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96

    税务总局解读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告,明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与分期缴税备案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5号)作出解读,该公告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的配套征管文件。

    推荐理由:解读明确了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规则、报送资料清单和5年分期缴税备案条件,涉及此类业务的纳税人可据此准备申报。

  4.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96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公告,明确设立、存续、终止环节征税及申报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离岸信托设立、存续、终止清算等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规定。居民个人将公司股权、股票及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存续期间收益按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年计算缴纳,终止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

    推荐理由:离岸信托设立、存续、终止各环节的个税规则和申报期限已明确,涉及跨境资产配置的客户可据此判断申报义务。

7月24日周五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6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公告,明确设立存续终止各环节按20%税率征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居民个人将公司股权、股票及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按财产转让所得以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存续期间收益按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年计算,终止清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境外已缴税款可依法抵免。

    推荐理由:离岸信托设立、存续、终止各环节的个税规则与申报期限已明确,涉及跨境资产配置的客户可据此判断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