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政策原文与解读

新出台的税收与涉企政策原文,以及官方发布的配套解读和办复口径。

最新精选

第 81–100 条 · 共 170 条
8月27日周四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列举六类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情形,包括获得保险赔付、接受捐赠、合同未履行取得的违约金、无偿提供服务等,对应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同时列举四类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情形,包括境外发生应税交易、有偿转让股权、股息红利、货物期货交易等。

    推荐理由:公告逐项列明可抵扣与不得抵扣的非应税交易情形,并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进项税额抵扣判断的纳税人可据此核对。

  2. 税务
8月25日周二
  1. 财政部会计司 · 政策解读92

    财政部会计司解读新注册会计师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6月26日通过的修改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法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先照后证调整为先证后照,新增上市公司审计准入管理,并将违规出具报告的罚款上限由违法所得5倍提高至10倍,故意出具虚假报告被追究刑责的注册会计师终身禁业。

    推荐理由:新注册会计师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先照后证改为先证后照,客户可据此判断设立与审计业务准入的变化。

  2.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95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中挪消除双重征税协定及议定书,2026年6月16日生效

    中国与挪威全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

    推荐理由:中挪税收协定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涉及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与常设机构判定。

  3.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国与挪威王国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发布生效执行公告。材料仅提供标题,具体生效日期、适用主体与执行口径以公告原文为准。

8月24日周一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95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共清理144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对14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全文废止136件、部分内容废止8件。

    推荐理由:增值税法施行后的文件清理结果,涉及144件规范性文件的废止范围,可据此核对客户在用的旧文件是否已失效。

8月21日周五
  1. 税务
    财政部 · 政策发布96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扩大贷款贴息范围并提高贴息额度,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财金〔2026〕71号,扩大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支持范围,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范围,中央财政按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了贴息范围、经办机构与额度上限的调整,并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企业可据此判断贷款贴息申请条件。

8月20日周四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三部门发布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制定通知,9月起分批申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执行。

    推荐理由:明确了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申报条件、申报时间与政策享受时限,制造业企业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资格。

  2.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6

    三部门发布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制定通知,9月起分批申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执行。

    推荐理由:明确了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申报条件、时间节点与享受时限,相关制造业企业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安排申报。

8月17日周一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9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布广州市2022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参考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告,公布《广州市2022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参考标准》,用于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该标准依据国税发〔2006〕187号、广东省税务局2019年第5号公告及广州市税务局2025年第1号公告等规定制定,以附件形式发布。

    推荐理由:广州公布2022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参考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时可据此测算扣除金额。

  2.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具体条款、适用条件与施行时间以原文为准。

8月14日周五
  1. 税务
    财政部税政司 · 政策发布95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23号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损失不得分期确认。

    推荐理由: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2026年至2028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月10日周一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6

    中挪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2027年1月1日起适用

    中国与挪威全面修订后的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协定及议定书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股息受益所有人为公司且持股至少25%的税率不超过5%,其他情况不超过1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税率均不超过10%。

    推荐理由:中挪税收协定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涉及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跨境所得的适用税率。

  2.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6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废止136件

    国家税务总局对14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全文废止136件、部分内容废止8件,主要涉及与现行增值税政策不一致或已被新文件替代的文件。例如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3号)已明确资产重组增值税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3号)被废止。

    推荐理由:税务总局清理14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其中全文废止136件,涉及资产重组等增值税条款,纳税人可据此核对现行依据。

  3.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6

    中挪全面修订税收协定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2027年1月1日起适用

    中国与挪威全面修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股息在受益所有人持股至少25%且持股满365天时税率不超过5%,其他情况不超过1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税率均不超过10%。建筑工地或建筑、装配、安装工程持续超过12个月构成常设机构,并纳入防止合同拆分的反滥用条款和主要目的测试规定。

    推荐理由:中挪税收协定全面修订版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涉及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税率及常设机构判定。

  4.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5

    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告,共清理144件、全文废止136件

    国家税务总局就《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作出解读,为衔接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共清理14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其中全文废止136件、部分内容废止8件。

    推荐理由:税务总局清理14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其中136件全文废止,涉及资产重组等增值税事项的纳税人可据此核对适用依据。

  5.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清理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纳税人可据此核对现行办税依据是否仍有效。

    推荐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涉及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衔接,读者可据此核对现行办税依据是否仍有效。

  6. 税务
  7.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7号:中国与挪威王国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17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原文正文未抓取到,具体生效日期、适用主体与执行口径以公告原文为准。

  8.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9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挪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自2027年1月1日起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于2026年6月16日生效,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该协定于2023年5月12日在奥斯陆签署,中挪双方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推荐理由:中挪税收协定已生效并明确适用年度,涉及挪威跨境所得的纳税人可据此判断能否适用协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