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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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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2026年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具体范围由该局确定。试点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该表含封面、业务信息表、主表、附列资料(一)(二)(三)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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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1. 广东省税务局 · 最新文件精选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具体范围由该局确定。试点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该表含封面、业务信息表、主表、附列资料(一)(二)(三)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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