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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的解读
AI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具体范围由该局确定。试点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该表含封面、业务信息表、主表、附列资料(一)(二)(三)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表单。
推荐理由
广东省税务局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部分纳税人中试点新申报表,试点纳税人可据此了解表单构成与结转要求。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 最新文件 · guangdong.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