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 月报 · 2026 年 9 月
财税情报
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办法出台,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按20%征税
本期覆盖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2026年第28号),明确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管理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配套申报表及附列资料(2026年第19号),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三部门部署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制定。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稽查方面,多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骗取出口退税及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涉及湘西、临沂、深圳、鹤壁、孝感等地,单案骗税金额最高达2276.97万元。社保方面,广西公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并对受灾严重困难单位实施阶段性缓缴。
代扣代缴增值税新规
本版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2026年第28号),依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附列资料(2026年第19号),并作出解读,明确申报表及填报要求,与扣缴办法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2026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办法全文见公告附件,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并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告日期为2026年9月3日。办法全文以附件形式发布,另有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2026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2026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办法全文见公告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pdf》,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8号公告,制定并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告同时发布申报表填报说明,供境内单位办理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申报表依据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28号公告制定,随公告附填报说明和申报表文件供下载。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明确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管理要求。当前仅可获取公告标题,具体条款、适用范围与施行时间以原文为准。
税务总局解读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事项公告,明确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填报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就《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作出解读,明确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填报说明,与《扣缴办法》(2026年第28号)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征税
本版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7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应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应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应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7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6年第27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骗税案件集中曝光
本版导读湖南、山东、河南、湖北、深圳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及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其中深圳陈华控制的3户外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2276.97万元,河南艾麦尼公司骗税1230.95万元,临沂群策贸易公司骗税811.75万元,湘西宸睿公司勾结税务人员骗税339.28万元。另有达才木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德保县德能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等被查处。
湘西税务联合公安查处宸睿公司勾结税务人员骗取出口退税339.28万元案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湖南宸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彭宇骗取出口退税案,2020年至2021年该公司勾结湘西高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峰,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339.28万元。
临沂群策贸易公司虚假填报商品品目骗取出口退税811.75万元,被追缴税款并处两倍罚款、停止出口退税两年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填报出口商品品目骗取出口退税案,2022年至2024年该公司将不适用退税的罐装丁烷气申报为适用13%退税率的品目,累计289单骗取出口退税811.75万元。
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陈华控制的3户外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2276.97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以陈华为实际控制人的深圳市金丝雨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2020年至2024年该3户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通过虚假出口报关、虚假结汇、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276.97万元。
鹤壁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河南艾麦尼公司骗取出口退税1230.95万元案
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河南艾麦尼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经查2020年至2024年该公司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230.95万元。
百色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德保县德能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追缴税费款及罚款共计252.1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德保县德能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款、第三方收款平台私分结算、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713.54万元,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03.76万元。2025年11月,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2.1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达才木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法定代表人获刑三年两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来宾市达才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024年3月认定其虚开1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农产品收购发票。
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达才木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来宾市达才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案。经查,2022年至2023年该公司无真实交易对内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非法利益。
湖南、山东、河南、湖北、深圳税务部门曝光5起骗取出口退税及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9月28日,湖南、山东、河南、湖北、深圳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并同步曝光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及出口退税管理执法过错等违纪违法行为。
先进制造与购房贴息
本版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事项,依据2023年第43号公告执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金〔2026〕95号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期限暂定1年。
三部门发布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事项,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执行。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金〔2026〕95号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期限暂定1年。
广西社保基数与缓缴
本版导读广西四部门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指标,上限21024元/月,下限4204.8元/月。同时,广西三部门发布桂人社发〔2026〕31号,对因台风“美莎克”等灾害遭受直接损失、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允许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为2026年8月至12月。
广西三部门发布2026年受灾严重困难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通知,缓缴期2026年8月至12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桂人社发〔2026〕31号,对2026年因台风“美莎克”等灾害遭受直接损失、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允许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为2026年8月至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广西四部门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发布桂人社发〔2026〕32号,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6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
广西四部门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6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