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税务新闻·· 18 小时前精选重要度97
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捷康生物隐匿收入偷税案,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538.60万元
私户收款绝非“避风港” 合规经营方是“护身符”
AI 导读
近期,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防城港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38.6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该企业长期利用职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隐匿销售收入并虚假申报,将私户收取的应税收入转入对公账户后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被认定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行为。
推荐理由
案件披露私户收款、其他应付款挂账的偷税认定路径与处罚幅度,可对照自查资金收付与账务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税务新闻 · guangxi.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