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 周报 · 2026 年第 37 周 · 09.07 — 09.13
财税情报
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新规出台
本期(2026年9月7日至9月13日)财税动态集中于增值税征管制度完善。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8号公告,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对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作出统一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2026年第19号公告,明确相关申报事项,并配套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填报说明,与《扣缴办法》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外,三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通知,依据2023年第43号公告执行。上述变化体现增值税法实施后征管配套规则的加快落地。
代扣代缴办法出台
本版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8号公告,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依据增值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明确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管理要求。该办法与税务总局2026年第19号申报公告及配套申报表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增值税法实施后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制度正式落地。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2026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办法全文见公告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pdf》,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公告,明确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管理要求。当前仅可获取公告标题,具体条款、适用范围与施行时间以原文为准。
申报事项同步明确
本版导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19号公告,就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申报事项作出规定,并同步发布解读。税务总局制定《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填报说明,明确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填报要求,与《扣缴办法》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提供操作依据。
税务总局解读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事项公告,明确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填报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就《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作出解读,明确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填报说明,与《扣缴办法》(2026年第28号)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事项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就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申报事项作出规定。该公告由贵州省税务局网站转发,具体申报口径以公告正文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事项公告及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并同步发布该公告的解读。公告具体条款、适用情形与施行时间以原文为准。
加计抵减名单启动
本版导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事项,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执行。该通知延续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启动新一年度企业名单制定工作。
三部门发布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事项,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