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的公告、政策解读与征管口径:新文件、申报期与征收方式变化、数电发票与征管系统升级。

最新精选

第 181–196 条 · 共 196 条
4月22日周三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6

    税务总局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增设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等2张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公告,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下增设《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和《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作为附表6、附表7,原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调整为附表8,仅适用于白酒消费税纳税人。

    推荐理由:白酒消费税纳税人可据此了解两张新增附表的填报口径,以及自2026年6月或7月申报期起的启用时间。

4月17日周五
  1. 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97

    遵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处仁怀市茅台镇鹏程酒厂偷逃消费税案,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2791.6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鹏程酒厂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厂2021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消费税等税费共计1337.81万元;2025年11月稽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791.6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款项均已追缴入库。

    推荐理由:白酒生产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虚假申报少缴消费税被查,追缴及罚款合计2791.62万元,可供同类客户对照风险。

4月1日周三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95

    广西税务局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啤酒计征消费税公告:明确对外销售定义与出厂价格、对外销售价格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公告规范啤酒行业消费税征管,明确对外销售指关联销售单位将啤酒销售给无关联关系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出厂价格与对外销售价格按牌号、规格分别计算加权平均价格,啤酒生产企业以出厂价格与关联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孰高者确定消费税税额标准。解读举例说明,某款啤酒加权平均出厂价格3294元/吨高于对外销售价格2656元/吨,应按甲类啤酒(3000元/吨以上)征收消费税,单位税额250元/吨。

    推荐理由:解读明确了关联销售单位对外销售的定义与加权平均价格算法,啤酒生产企业可据此判断本单位税额档次。

3月31日周二
  1.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通知公告96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6年3月31日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支持重点产业、网上办税、用票便利、诉求响应、出口退税、离境退税、跨境服务、信用积累、合规引导等方面提出举措。

    推荐理由:内蒙古税务局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涉及网上办税、数电发票赋额、出口退税时限和纳税信用修复等具体办理口径。

3月5日周四
  1. 税务
    财政部 · 政策发布95

    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十五五”期间中西部九大展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财关税〔2026〕23号,对中蒙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中俄博览会、中非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南亚博览会、青洽会·藏毯展区、中阿博览会、亚欧博览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推荐理由:文件列明九个中西部国际性展会的免税展品范围与额度,办展企业和参展商可据此判断进口展品是否免税。

1月26日周一
  1. 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96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5号公告,明确保险合同准则转换企业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合同准则转换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明确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推荐理由:15号公告明确了保险企业准则转换的申报属期与两种一次性切换方法,保险企业可据此判断自身申报方式选择。

11月28日周五
  1.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5

    广西税务局与医保局发布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按每人不低于400元标准缴纳。

    推荐理由:广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逾期参保将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

8月27日周三
  1. 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96

    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清单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8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琼府〔2025〕43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原琼府〔2022〕31号管理暂行办法。

    推荐理由: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183天与90天居住天数口径及企业实质性运营要求。

  2. 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96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7号公告,9月1日起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将留抵退税从阶段性政策转为常态化制度,并废止2019年第39号公告第八条及2022年第14号、第17号、第19号、第21号公告等多项阶段性政策。

    推荐理由:文件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按三类纳税人区分退税条件、周期和比例,相关企业可据此判断自身适用类别。

8月13日周三
  1. 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9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规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对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上述债券(含该日期后续发行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推荐理由:4号文明确2025年8月8日起新发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利息恢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可据此判断存量与新发债券的税务处理差异。

8月11日周一
  1. 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9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布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个税优惠溯及2021年1月1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粤澳深合管秘〔2023〕3号),明确高端人才需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经执委会另行认定,紧缺人才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条件。

    推荐理由:横琴合作区个税优惠的人才认定条件、社保要求和失信追缴机制已明确,政策溯及2021年1月1日。

4月27日周日
  1. 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9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事项,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对申请和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事项进行多项优化。

    推荐理由: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个人投资企业投资人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新增申请主体范围。

12月31日周二
  1. 税务
    广东省财政厅 · 政策法规96

    广东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发布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粤财规〔2024〕3号,明确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向取水口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推荐理由:广东明确水资源税纳税人、适用税额及超计划累进征收倍数,取用水单位可据此判断自身申报义务。

9月26日周四
  1.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5

    广西三部门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降费率至1%并明确稳岗返还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广西延续失业保险降费率与稳岗返还,明确返还比例、申领条件和执行期限,企业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6月27日周四
  1. 税务
    广东省财政厅 · 政策法规95

    广东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粤财规〔2024〕1号),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规定海域使用金按项目用海分一次性征收或按使用年限逐年征收,应缴金额超过1亿元且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分期缴纳,时间跨度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期不得低于应缴金额的50%。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了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减免情形与分期缴纳条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用海单位可据此判断缴款方式。

3月19日周二
  1.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延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6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知,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3月1日至4月15日缴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参保人员和初次参保登记人员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中断参保人员从缴费30日后开始享受待遇。新生儿和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推荐理由:广西延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至2024年6月30日,并分时段明确待遇享受起算时间,涉及当地参保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