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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周四
  1. 社保
    深圳市税务局 · 税务新闻94

    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宣讲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专题视频培训,聚焦缴费政策变化和缴费渠道操作,重点解读2027年度缴费标准调整、参保范围优化、待遇享受衔接等问题。两部门还共同做客《深圳事大家议》节目推出“医保专场”系列直播,讲解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等热点话题,并开通热线电话当场解答市民疑问。

11月28日周五
  1.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5

    广西税务局与医保局发布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按每人不低于400元标准缴纳。

    推荐理由:广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逾期参保将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

  2.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4

    北海市七部门印发《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明确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职工参保人员按0.15%比例缴费,城乡居民暂定每人每年50元。参保人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可申请失能评定,评定通过后自次月起享受待遇,评估费按200元/人·次标准支付。

  3.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按82860元(6905元/月)作为核定指标。通知称此举是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保持与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衔接,适用于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及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推荐理由:广西明确2025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82860元核定,参保单位和经办机构可据此核对缴费标准。

  4.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4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长护险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0.15%,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为0.30%,个人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扣缴。

    推荐理由:南宁长护险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比例0.15%、灵活就业人员0.30%及重度失能人员待遇标准。

3月19日周二
  1. 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9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延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6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知,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3月1日至4月15日缴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参保人员和初次参保登记人员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中断参保人员从缴费30日后开始享受待遇。新生儿和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推荐理由:广西延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至2024年6月30日,并分时段明确待遇享受起算时间,涉及当地参保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