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 2025-11-28精选重要度94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AI 导读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长护险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0.15%,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为0.30%,个人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扣缴。
推荐理由
南宁长护险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比例0.15%、灵活就业人员0.30%及重度失能人员待遇标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 · guangxi.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