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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 周二

最新精选

9月28日周一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71

    广西三部门发布2026年受灾严重困难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通知,缓缴期2026年8月至12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桂人社发〔2026〕31号,对2026年因台风“美莎克”等灾害遭受直接损失、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允许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为2026年8月至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推荐理由:广西明确2026年8月至12月受灾单位可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部分,2027年6月底前补缴免滞纳金。

9月21日周一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71

    广西四部门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6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

    推荐理由:广西公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21024元每月、下限4204.8元每月,用人单位可据此核对申报口径。

  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71

    广西四部门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发布桂人社发〔2026〕32号,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6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

    推荐理由:广西公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21024元/月、下限4204.8元/月,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8月26日周三
  1. 广东省税务局 · 最新文件74

    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推进参保扩面、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优化申领服务并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推荐理由:文件对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申领流程和基金风险防控提出具体要求,涉及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8月18日周二
7月1日周三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通知公告7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6年度缴存调整通知,基数上限41697元、下限2500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通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月平均工资核定,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500元,不高于2025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41697元。

    推荐理由:广州各缴存单位可据此确认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与5%至12%的比例区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

2月13日周五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7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通告,申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2025年第6号通告,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用人单位应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2026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同一职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应保持一致。

    推荐理由:广西用人单位可在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表。

11月28日周五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71

    广西税务局与医保局发布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按每人不低于400元标准缴纳。

    推荐理由:广西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逾期参保将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

  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按82860元(6905元/月)作为核定指标。通知称此举是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保持与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衔接,适用于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及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推荐理由:广西明确2025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82860元核定,参保单位和经办机构可据此核对缴费标准。

  3.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62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长护险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0.15%,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为0.30%,个人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扣缴。

    推荐理由:南宁长护险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缴费比例0.15%、灵活就业人员0.30%及重度失能人员待遇标准。

11月27日周四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62

    广西三部门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2025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6905元/月核定上下限,上限为20715元/月,下限为4143元/月。通知依据国发〔2015〕2号、国办发〔2019〕13号、桂人社规〔2019〕26号等规定,发文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

    推荐理由:广西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可据此核对缴费金额。

8月1日周五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6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全区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系统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推荐理由:广西缴费人自2025年9月1日起可签订电子送达确认书,明确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同等法律效力及打印渠道。

7月2日周三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通知公告7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5年度缴存调整通知,缴存基数上限39828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通知,调整年度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核定,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500元,不高于2024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9828元;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取整数值。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

    推荐理由:广州各缴存单位可据此确定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与比例区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

9月26日周四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78

    广西三部门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降费率至1%并明确稳岗返还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广西延续失业保险降费率与稳岗返还,明确返还比例、申领条件和执行期限,企业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3月19日周二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延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6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知,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3月1日至4月15日缴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参保人员和初次参保登记人员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中断参保人员从缴费30日后开始享受待遇。新生儿和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推荐理由:广西延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至2024年6月30日,并分时段明确待遇享受起算时间,涉及当地参保居民。

2月23日周五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社保费专栏(政策文件)6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通告,明确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的缴费工资申报事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年度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

    推荐理由:广西用人单位可据此确认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口径、1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期及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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