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最新文件·· 2026-08-07重要度95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通告(2026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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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2026年第4号通告,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可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预付金,承诺购物开具退税申请单后28天内离境,同一旅客同日申请退税物品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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