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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 2026-08-29精选重要度96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6年8月28日起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AI 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2026年第26号公告,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告实施后上市公司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未申报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机构按转让收入全额、20%税率预扣预缴;实施前已办理初始登记且未申报成本原值的,可按转让收入的15%核定成本原值及合理税费。

推荐理由

公告明确了限售股转让所得按20%税率计税及未申报成本原值的预扣与清算规则,持有或拟转让限售股的个人可据此判断申报义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文件发布 · guizhou.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