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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财政部税政司 · 政策发布·· 2026-07-17精选重要度96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公告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2026年9月1日起分步施行

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AI 导读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按4%征收;光伏电池自2027年4月1日起按2%、2028年4月1日起按4%征收。

推荐理由

公告明确了各类电池消费税税率与免税范围及分步生效时间,电池生产企业可据此判断申报与抵扣安排。

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 政策发布 · szs.mo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