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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 2026-07-31精选重要度95

税务总局就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发布公告解读,明确抵扣与减免申报口径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

AI 导读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6年第20号公告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后,税务总局制发公告明确相关征管事项。纳税人从生产企业购进、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消费税,需建立《电池税款抵扣台账》并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勾选确认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推荐理由

电池消费税纳税人可据此了解连续生产抵扣、委托加工与进口抵扣的台账和勾选确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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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政策解读 · guangxi.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