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 政策发布·· 2026-04-28精选重要度9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对20个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
AI 导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推荐理由
公告明确零关税的适用国别、时间区间与税目范围,对非最不发达非洲国家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据此判断成本变化。
来源:财政部 · 政策发布 · gss.mo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