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政司 · 政策发布·· 2026-08-14精选重要度95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
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AI 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23号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损失不得分期确认。
推荐理由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2026年至2028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 政策发布 · szs.mo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