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金〔2026〕95号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期限暂定1年。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财金〔2026〕95号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期限暂定1年。
9月9日,广东省“银税互动”合作签约仪式在广州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并与10家总部设在广东的银行机构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广东累计帮助204.08万户诚信纳税主体获得融资超1.5万亿元,2025年度A级纳税人超95万户,参与省级银行机构达32家。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财金〔2026〕71号,扩大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支持范围,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范围,中央财政按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了贴息范围、经办机构与额度上限的调整,并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企业可据此判断贷款贴息申请条件。
商务部等9部门2026年8月19日发布促进航空保税维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航空维修企业开展清单内保税维修业务不受区域范围限制。综合保税区内维修后产品内销,按修理后货物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外则按保税货物一线进口状态补缴。维修企业提供对外修理修配服务,可按规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