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26〕48号:长春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26〕48号,明确对长春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执委会免征多项增值税、印花税,并对规定进口消耗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自2026年5月3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9年1月31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26〕48号,明确对长春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执委会免征多项增值税、印花税,并对规定进口消耗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自2026年5月3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