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六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六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34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拨打“12333”热线反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六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34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拨打“12333”热线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6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
推荐理由:广西公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21024元每月、下限4204.8元每月,用人单位可据此核对申报口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2026年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复评结果,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等19家基地为优秀等次,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等36家基地为合格等次。复评达到优秀等次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9月24日,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该厅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发布桂人社发〔2026〕32号,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6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7008元/月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缴费基数上限为21024元/月,下限为4204.8元/月。
推荐理由:广西公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21024元/月、下限4204.8元/月,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五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27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9月22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热线电话反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四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18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9月15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通过“12333”热线反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三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39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至9月3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热线反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推进参保扩面、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优化申领服务并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推荐理由:文件对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申领流程和基金风险防控提出具体要求,涉及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5年降低10%左右,重点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率5年降低10%以上。方案提出完善工伤预防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实施"人工智能+工伤预防"等十项措施,各地市当年实施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2027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本市注册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或行业协会可以申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9月20日。申报项目分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须提交《上海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方案等材料一式三份,经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二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11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8月24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热线反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二十一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共38人资格审核已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至8月17日。依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名单人员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热线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5年12月24日24时至2026年1月4日8时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2025年12月22日24时至2026年1月3日24时暂停办理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6年1月4日8时起恢复正常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文,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2025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6905元/月核定上下限,上限为20715元/月,下限为4143元/月。通知依据国发〔2015〕2号、国办发〔2019〕13号、桂人社规〔2019〕26号等规定,发文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
推荐理由:广西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可据此核对缴费金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广西延续失业保险降费率与稳岗返还,明确返还比例、申领条件和执行期限,企业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